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数据安全法》,该法律是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也是国家安全领域里一部里程碑式的法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数据安全一直是信息安全的重中之重,随着国内外数据安全领域安全事故的不断出现,数据安全立法已经迫在眉睫。目前欧盟通过GDRP《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严格管理数据安全领域侵权行为,是目前欧盟最严格的跨区管理条例。美国各州也纷纷立法对数据安全予以保护并成立了在线隐私联盟,积极推进隐私认证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出台,标志着在我国在数据安全领域具有了拥有法律效力支撑的文件,数据安全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法律高度。
下文我们就法律正文进行要点分析,讨论该法律的出台对信息厂商、国家机关、监管机构、行业部门、组织及个人带来了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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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被提升至国家战略层级
【第四条】 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数据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建立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数据安全风险信息的获取、分析、研判、预警工作。
【第二十三条】 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危害扩大,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关注点】
l 提出国家数据安全概念;l 建立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l 建立国家级数据安全态势感知系统;l 建立国家级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